乡村旅游丰富了农民增收的途径。
乡村旅游能够增加农民收入,主要体现在:
1资源性收入。农民是农业生产资源的大所有者。发展乡村旅游,农民可以通过出租土地以及土地上拥有的资源,如林果业资源、花卉苗木、建筑设施等获得直接的经济收入,这部分收入主要以租金的形式兑现。同时。当前各地正在实践的农民旅游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经济合作组织,引入了股份合作的理念,将农民转化为持股人,实现股票分红收益,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2服务性收入。广大农民是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旅游服务的主力军,他们通过开办农村餐馆、农家旅馆、旅游土特产品商店等旅游接待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服务,这部分收人主要以旅游经营收入或工资的形式实现。
3农产品收入。目前,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农产品销售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将农产品消费融入到游、吃、购、娱、住的整个过程。并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可以大大提高农产品的旅游附加值。
4转移性收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直接推动了餐饮、包装、运输等第三产业的繁荣,也推动了地方财政的增长,这更有利于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农民的转移性收入直线增加。
随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以及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农民的增收渠道也将日益多元化、丰富化。
乡村旅游加速了农村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了旅游资金的多渠道筹集,实现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实现了贫困农村地区的脱贫致富,实现了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并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使农村环境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的文明程度逐渐提高,在保存农村传统风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同时,提升了乡村形象,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方式。二、乡村旅游与乡村文化建设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乡村文化是乡村旅游发展的灵魂和核心,是塑造乡村旅游吸引力的源泉。乡村旅游以旅游者了解乡村历史、感受乡村文化、体验乡村生活为主要目的,没有乡村文化内涵支撑,乡村旅游就缺少生命力和竞争力,农村中原有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文化精髓,也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乡村旅游是乡村文化传承、保护和传播的有效载体。我国的历史文化之根在农村,农村深厚的文化积淀彰显了我国乡村发展的悠久历史。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挖掘、整理乡村文化遗存,理顺乡村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关系,是积极保护乡村文化,实现文化长远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国的文化具有多样性特征,乡村文化更是多姿多彩,独具特色。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可以大程度地激发当地农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从保护整个乡村文化空间的高度实现乡村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同时,通过旅游者的亲身感受和体验,可以拓宽乡村优秀文化对外传播的领域和渠道,扩大先进文化的影响。增强优良文化的实力和渗透作用。
乡村文化是维系乡村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提高旅游吸引力的关键性要素,乡村文化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也是我国整体文化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乡村旅游的提升发展离不开乡村文化建设的支撑,乡村文化建设通过乡村旅游发展得以完善、深化,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