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是以旅游度假为宗旨,以乡村野外为空间,以人文无干扰、生态无破坏、游居野外为特征的乡村旅游形式。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围绕乡村旅游提出了许多原始的新概念和理论,如游居、野外旅游、居住旅游、诗意居住、第二居住、轻建设、场景时代等。新概念、新理论的提出,丰富了乡村旅游的内容和形式,有效缓解了乡村旅游同质化日益严重的问题。
总的来说,农村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初级阶段,以农家乐为主要旅游模式。
全面发展阶段,以民俗风情游为主要模式。
深入发展阶段,将解决“三农”问题与乡村旅游相结合。
改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阶段,充分将农村旅游业与农村产品转型、产业升级联系起来。随着农村旅游业的发展,农村旅游业的发展模式也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完善。
“农民+农民”模式
农村旅游初级阶段,真实性强,发展水平低。“农民+农民”又称自主经营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文化保留真实,游客话费少,可以体验到原始的地方习俗和文化,更适合农家乐的小规模乡村旅游。但这种模式接待量有限,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差,旅游经济带动效果差,难以形成大规模发展。
“企业+村委会+农民”模式
它是“公司+农民”的延伸模式。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公司很容易因为利益分配而产生矛盾。公司主要负责规划、开发、营销运营和培训。村委会主要协助协调、选拔、接待、检查、事故处理等。农民主要参与维护、接待和环境保护。这种模式方便公司与农民协调沟通,克服各种矛盾。社区也在监督公司。但是这种模式导致农民参与度不强,利益分配容易产生矛盾。
“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模式
政府负责农村旅游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农村旅游公司负责管理和商业运作;农村旅游协会负责组织村民参与当地游戏的表演、导游、手工艺品的制作、住宿和餐饮,协调公司和农民的利益;旅行社负责开拓市场,组织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