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全面深化农村的改革。通过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和主体,把现有农村资源、要素和主体全面激活。现有农村资源丰富,但是很多资源由于改革比较滞后,限制很多,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甚至处于闲置状态。从要素包括资金、人才、技术来看,目前是严重短缺与利用不足并存。从主体(包括新型经营主体、新型服务主体,还有广大的农民主体)来看,其积极性也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建设现代化新乡村不能单纯依靠外力,如果农村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发挥起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将是不可能的。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城市的资本、人才和技术下乡。要推进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学术界、政府界过去对工商资本下乡存在一定的误解,即认为工商资本下乡会带来非粮化、非农化。近年来,农村的非农化、非粮化情况确实比较严重,但这种非农化、非粮化主要是土地用途管制不严带来的,因此通过加强监管是可以解决的。不能因噎废食,就阻碍资本下乡,阻碍人才下乡。应该破除阻碍城市要素下乡的一切障碍,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乡村振兴一定要有产业支撑。众所周知,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是为了避免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乡村的衰落和农业的衰退。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就是产业的支撑,“产业兴旺,乡村就兴旺,区域就兴旺,经济就兴旺”。产业兴旺应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这两个途径来实现,为乡村振兴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为农业农村人口提供稳定的、可持续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