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规划的战略引擎作用凸显,应上升到国家战略
经过30余年的发展,乡村旅游规划产业早已摆脱了原来“外事接待”的定位,也不仅仅是一种软实力,如今的乡村旅游规划产业,依托其强大的“消费搬运”及带动作用,已经成为综合性大产业,成为了引领消费产业发展、带动国家及区域经济腾飞的引擎产业。新常态下,国民乡村旅游规划需求与国家发展需求的呼应,大幅推升了对乡村旅游规划发展战略价值的期盼与认识。乡村旅游规划正在成为新常态下的新增长点,成为影响中国整体发展的重大领域,几乎所有的省区市都将乡村旅游规划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85%以上的市地州盟、80%以上的市县区将乡村旅游规划业定位为支柱产业,将其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进行规划与推进势在必行。
因此,“十三五”时期的乡村旅游规划发展与改革,需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需进行顶层设计,需超越国家乡村旅游规划局的传统职能架构与工作目标,制定国民乡村旅游规划的公共政策、国家行政资源的支持与管理政策及相关改革措施、各个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协调、各个产业的支持与管理政策及相关改革措施等。
乡村旅游规划将走向多产业融合之路
乡村旅游规划业消费潜力大、消费层次多、持续能力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或独立的行业,而是一个跨产业的消费构成和多产业融合的综合结构,其领域可以分为三大部分:1)传统乡村旅游规划行业;2)国家公共政策(社会与政府),包括假期政策、外交政策、海关及关税政策、金融财税政策;3)深度关联产业(支撑产业与交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房地产、商业、文化、生态环保、水利、林业、农业等。
乡村旅游规划产业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由游客聚集到消费聚集,由传统乡村旅游规划产业到泛乡村旅游规划产业融合,由泛乡村旅游规划产业融合到泛乡村旅游规划产业集群化发展的三层次递进过程。即游客聚集引导消费聚集,消费聚集形成产业聚集,产业聚集形成产业集群化发展,这是泛乡村旅游规划产业整合依据的规律。
另外,乡村旅游规划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局面,也为泛乡村旅游规划业态的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在规划中,应以当地的产业基础及未来发展前景为依托,构建以乡村旅游规划产业为主导的泛乡村旅游规划产业体系,并在传统业态的基础上,通过鼓励、整合、提炼、延伸等手段,丰富和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业态类型,以适用的乡村旅游规划产业和业态体系引导乡村旅游规划产品策划与落地,最终形成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产业聚集形式和载体。